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5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原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国家科技奖励办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编号:0191)分设:创新人物奖、创新成果奖。
1、创新人物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工作者。
2、创新成果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围绕“四个面向”,特别是在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前沿科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重要科技成果。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新人物奖获奖个人、创新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经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二、奖项申报
1、申报范围
创新人物奖候选人、创新成果奖完成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申报数量
我校可申报创新人物奖4项、创新成果奖6项;
三、申报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联系科技产业处开通申报账号。
2、申报人员在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申报服务平台https://2025pj.ciur.org.cn/进行申报,于9月1日前完成填报。填报要求详见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3、申报材料需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注意把握好时间。
4、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9月20日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68243720。
科技产业处
2025年5月26日
附:奖项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各奖项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封面(加盖公章)、申报表及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并盖骑缝章。
二、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法人公章一致,基本信息表中相关数据应如实填写,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签字。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集团公司应在申报书相应位置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印章。
三、本年度申报创新人物奖的个人不能作为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完成人。已获得创新人物奖的个人,不能重复申报人物奖。
四、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由3-5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5-10人,完成人与完成单位需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2)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创新成果奖项目的完成人;已获得创新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
(3)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不能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4)申报项目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础性研究,须提供2022-2024年的项目应用证明(见附件4);
(5)如申报项目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基金支持,须在项目整体验收后进行申报;
(6)创新成果奖附件须附2023年后国际国内查新报告;
(7)附件材料应与申报项目相关,曾获得创新成果奖项目的专利、论文、获奖证明等材料3年内不能重复报奖使用;
(8)2024年奖项公示后放弃的项目不能申报2025年奖项。
(9)创新成果奖须填写推荐项目参评等级(可多选),如评审未达到推荐等级,不再降格继续评审。申报材料正式提交后,推荐参评等级不得变更。
五、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申报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