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处科室职责
一、综合及平台管理科
综合管理部分:
1、负责起草处内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报告、总结和决议等文件,参与制定、修订有关科技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审核以科技产业处名义发出的文稿;
2、负责处内行政综合事务,管理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科技产业处公章等印章;
3、负责处理上级及有关单位、校内各单位发送的文件及归档工作;
4、负责督办各级指示、批示、会议决议等,协调处内各科室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处内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
6、负责综合性接待工作,承接校内外科技相关重大活动;
7、负责宣传工作,维护科技产业处网站主页信息;
8、组织“创新科技、享受学术”的学术沙龙,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日常管理;
9、负责科协及各类学术团体、学会、协会的联络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处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处内人事管理工作;
12、协调全处统计各类科技相关数据,并上报相关报表;
13、负责统筹科研工作量、高质量补贴的统计核算等工作;
14、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年底工作量、业绩点核算等工作;
15、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平台管理部分:
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平台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
2、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工程中心的策划、组织、申报、立项后的管理、验收结题等相关工作,以及平台的创新提升、滚动支持、政策性资助等项目的策划、组织、申报、批准后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群体、科技创新团队、人才计划的策划、组织、申报、立项后的管理、验收结题等相关工作;
4、负责校地、校内科研平台的管理等工作;
5、指导、协助本校教师与校外单位合作申报平台项目;指导、协助本校教师申报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设立的开放课题;
6、负责各类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开放课题)经费的下拨、配套、奖励和管理等工作;
7、负责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过程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技管理科
项目申报部分:
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纵向项目信息的收集、发布,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指导;
3、负责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项目总结等过程管理;
4、负责校内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和管理;
5、负责各级纵向项目经费拨付和经费管理;
6、负责各类科技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果报奖部分:
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成果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科学技术奖项的策划、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学(协)会等各级各类科研奖项;
3、负责科研论文产出和论著出版的统计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鉴定和评价等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产学研管理科
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部分:
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产学研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
2、国家、省市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策划、组织、申报等管理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下达企业牵头的各类合作项目的申报、管理;
3、负责与政府、企业的联络,科技合作洽谈等工作;
4、相关产学研专家的推荐与管理;
5、产学研联合研究机构等的申报、组建、管理和建设;异地科研机构的人员管理及其他指导、联络工作;
6、组织横向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负责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核、签订、结题等工作,处理校企科技合作合同纠纷;
7、校内产学研联合研究机构项目的发布、申报、评审、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知识产权部分:
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的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等的咨询工作,以及在专利的审查过程中和授权后的各种事务性通知;
3、负责专利分级管理,专利导航,专利布局等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4、负责专利事务所的招标、监督、考核与评价,负责处理与专利事务所的代理和经费的协调。负责与专利事务所就具体代理项目的联系和管理;
5、负责学校内部及学校与外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纠纷处理。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普及与政策宣讲;
6、负责各类专利展览以及各级专利奖的组织和申报;
7、负责专利的转让时的评估登记、资料保管;配合技术转移中心实施专利的转让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转移中心:
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技术转移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服务、政策制定、管理工作;
3、负责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江苏省省级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合同登记、认定、管理等工作;
5、负责省、市科技部门、技术转移联盟单位的技术转移对接、协调、配合工作;
6、地方政府、企业技术需求的发布,校内各类科技成果的收集、汇编和发布,各类科技成果的推介,各类洽谈会、展示会的筹划、组织与安排;
7、负责国家、省、市相关部分技术转移年度报告的汇总和报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