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5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

  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下设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5个子奖项。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

二、提名方式

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符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条件,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单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5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位提名专家每年度仅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次,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提名专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被提名者无科研失信记录,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

1.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项。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自然科学奖1项。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院士可以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

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被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2.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人。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人。

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被提名人选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主要由江苏省教育厅提名。江苏省教育厅下达提名指标2项,限推荐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我校教职工也可通过具有提名资格的省级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或省相关部门提名。

、提名要求

(一)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认可,代表性论文专著公开发表2年以上(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发表),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

提名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2年以上(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被提名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完成单位:苏州科技大学;

(2)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并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再调整。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同一成果不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不再被提名;

(4)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和专利等主要知识产权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再作为项目完成人被提名2024年度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6)除专用项目外,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项目名称不涉及敏感科技信息(包括敏感数据参数);

(7)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提名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贡献,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被提名人选人事关系在我校,近5年(2020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苏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仍活跃在科研一线,有较高的学术威望或行业影响力。

(三)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

  提名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个人。被提名人选人事关系在我校,近3年(2022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苏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活跃在科研一线,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被提名人选(组织)应在2023年1月1日(不含)前与我校建立合作关系。

、提名材料要求

1.关于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提名材料要求。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

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专著全部在两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为主完成,我校须是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

科技进步奖项目提交的主要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专著等)和标准规范等不超过10件,须已授权或登记、发表,且无权属争议,并如实填报有效与否状态。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是知识产权的发明人、权利人。提交的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除规定数量的论文专著、专著等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外,不以任何形式(含列表)提供其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2.关于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全部在两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被提名人选。提交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不超过10件,被提名人选本人为权利人或发明人,并如实填报有效与否状态。

3.关于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全部在两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提交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不超过10件,须已授权或登记、发表,且无权属争议,并如实填报有效与否状态。论文专著和专利等知识产权、标准规范为被提名人选(组织)和我校合作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

时间要求

   拟从江苏省教育厅提名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21日前发送至sro@usts.edu.cn。学校遴选确定后推荐。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蒋诚钢 0512-68097107。


 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docx


             

科技产业处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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