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科学类)

发布时间:2023-10-23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反映我校2023年度的科研情况,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现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自然科学类)登记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材料要求:

1.项目类:已在科技产业处登记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

2.论文类: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附件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及尾页,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被三大检索收录但未被学校统一检索到的科研论文需在附件中一并提交检索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著作类: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需提供原件审核并留存,如书中未具体标注作者参与字数,则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原件。

4.奖励鉴定类:各类获得奖励的、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获奖成果需上传申报书电子档,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审核。

5.知识产权类: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各类职务专利,主持或参与的国家及行业标准。附件材料包括: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于市场推广的相关文字介绍(300字左右)及图片,并提供证书原件留存。标准需提供原件审核并留存。

6.学术交流类:各有关单位主办、协办、承办和参加的学术会议与学术交流;各有关单位举办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

7.科研机构类:获批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附件材料包括:申报书及批文原件彩色扫描件。

8.补登类:2022年度内未进行登记的以上各类成果。

特别提醒:各类评审材料(如职称评审材料等)中有关科研部分的审核内容,科技产业处将以科研系统中通过审核的内容为准。

二、登记流程及时间要求:

1.科研系统登陆说明:通过学校主页登录融合门户,进入“科研系统”即可进行成果登记。

2.教师登录科研信息平台,根据不同类别成果登记要求录入成果,并将原件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进行审核。机关行政人员录入科技类成果后,携带原件到科技产业处进行审核。

3.个人录入截止时间:113024点整121日起,系统将关闭个人录入权限。

4.各学院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导出《汇总表》并备注需说明的情况,须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备注栏内包括:补登2022年、往年何级别论文及本年度被更高级别期刊收录需补分差数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5.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25日上午9点整。请各单位务必于系统关闭前完成审核。

6.各单位将《汇总表》及部分原件(获奖证书、著作、专利证书等)于125日下午15点前提交至科技产业处

7.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成果漏登,在本年度规定期限过后不再补登。

三、注意事项:

1.科研系统已与人事系统对接,个人信息与人事系统一致。

2.每项成果只登记一次,由排名最前的人员负责登记该项成果的全部信息。

3.我校三大检索论文由学校统一检索,检索结果近期发布至科技产业处网站。成果录入时凡勾选相关检索选项的,需在系统“收录说明”栏中注明“校检SCI/EI/CPCI*条”,被多次检索的同一篇文章需将多条检索记录完整标注

4SCI文章分区认定参考中科院最新发布的2023JCR期刊分区数据大类学科体系2023年版中科院期刊分区将于12月发布,届时由科技产业处根据分区表统一对SCI文章分区进行核对审定。

5.截止日期前未收到原件的成果,将在下一年度补登。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产业处相关部门联系人。

序号

成果类型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纵向项目及经费、论文、论著、奖励类

蒋诚钢

67107(行政楼5107)

2

横向项目及经费、知识产权类

徐树鹏

63720(行政楼5106)

3

学术交流、科研机构类

王  红

69158(行政楼5106)



科技产业处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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