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支持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推进创新能力开放合作。鼓励广大教师寻求合作,积极参与申报,详见附件。

(二)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

落实我省与以色列、芬兰、捷克、挪威、新加坡等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双边共同资助机制下,围绕双方共同确定的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技术等优先重点技术领域,支持面向上述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鼓励广大教师寻求合作,积极参与申报。

(三)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围绕江苏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但不限于英国、德国、法 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与产业技术创新能 力强的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 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 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四)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围绕江苏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跨境联 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 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五)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除申报书 明确要求之外的不需在网上填报上传。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 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 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3.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样式请见附件)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4.意向申报老师请于2022129前与科技产业处联系。网上正式填报截止时间202312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13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1517:3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陈志辉,联系电话:6809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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