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项目管理

苏州科技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2025年)

发布时间:2025-12-10   访问量:

一、合同审签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草拟相应的合同文本(合同模板见附件1),至科技产业处5106审核盖章。


二、发票开具

1、到账开票:委托方经费已经拨付至学校,带上合同盖章原件1份及经费到款凭证至财务处9号窗口开具发票。

2、预借票据:经费尚未拨付,进入科研系统,点击预借票据,经科技处和财务处审核后开具,发票会自动发送到相应邮箱

学校可开具增值税普票和专票,发票税率一般为3.3%(以财务处解释为准),税费由老师先行垫付(立项后可报销)或从本人其他横向项目里支付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三类合同可申请开免税发票,需联系科技产业处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技术合同登记证明,至财务处开具零税率发票。


三、项目立项

登录科研系统(两种登录方式:学校首页公共服务-科研系统融合门户-科研系统),新增横向项目(两种方式:页面上方科研项目-新增横向项目;页面右侧快捷通道-横向项目),按要求填写后提交审核。

填写注意事项如下:1、需上传合同彩色PDF扫描件,且确保所有的签字、盖章、及日期完整。2合同预算中各经费预算科目务必填写。


四、经费入账

项目审核通过后,点击入账办理,检索到相应银行到款条目,点击认领预算部分请务必点击“建卡完成开始拆分额度拆分本次入账额度”进行预算科目细分填写。


五、经费使用

横向项目经费管理采用包干制,除外协费和设备代购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其他费用如委托方无明确使用要求,则自主调配使用。如需调整预算,请在科研系统中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办理业务—调账”进行办理。


六、项目结题

项目完成后需办理结题手续,请在科研系统中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办理业务—结项”进行办理。

1、如果委托方能够出具盖章的结题证明或者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或其他相关证明,则直接扫描上传到系统即可认定为结题;

2、如果委托方无法出具,则需在项目截止1年后方可申请结题,在此期间委托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并签署结题承诺书(见附件2)上传到系统方可认定结题。

项目结题完成后,项目余额将转入项目负责人的“横向科研发展基金卡”。


对于以往线下办理的横向科研项目,如需办理结转、尾款入账及预算调整等业务仍是线下办理,不可走线上办理。如有相关业务问题需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科研QQ群:130665157

联系电话:0512-68243720

联系人:嵇老师、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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