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代理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度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共有10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中标,中标机构的相关信息如下: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办法》(科技产业处网站“管理办法”栏目下载),发明人应选择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事务。如果发明人选择其他代理机构或自行申请专利,未获授权的,专利申请费用由发明人自行承担,并且如果出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取消未来3年知识产权相关项目以及奖励的申报资格。
二、专利申请费用
学校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由学校分三个阶段按以下标准承担专利费用:申请阶段学校承担20%的申请费用(剩余费用发明人先行垫付),授权后学校补助30%的申请费用,转化运用后学校补助剩余50%的申请费用;学校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发达国家发明专利(美国、英国、日本以及欧专局发明专利),学校承担10000元/件的申请费用,其余部分由发明人承担,如获得地方政府资助,扣除掉学校承担的费用后,剩余的部分发放给发明人。
三、专利申请流程
1、发明人提交《苏州科技大学专利技术披露表》(见附件1),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送科技产业处审批登记。
2、发明人自行选择并联系中标的代理机构开展专利撰写事宜,双方要加强沟通,确保专利撰写质量。
3、专利申请材料在正式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发明人或代理机构需填报《苏州科技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准许表》(见附件2)报送至科技产业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
4、申请境外专利的,应先申请中国专利,代理机构需在检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申请策略和布局的规划方案报送至科技产业处审核。
5、专利申请的撤回、专利著录信息的变更以及专利权的放弃等,须发明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科技产业处审批备案。
6、与外单位(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共同申请专利时应提供《专利联合申请协议书》(见附件3),明确发明人和申请人的组成次序,并对专利费用的分担以及运营收益占比作出约定。
7、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所有往来文件由学校统一管理,发明人不得自行获取、保留文件原件。
四、政策和业务咨询
相关专利政策和业务咨询请联系科技产业处产学研管理科,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石湖校区行政楼5106
联系人:嵇凯、徐树鹏
联系电话:0512-6824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