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科技成果培育,推动学校获得高等级科技奖励,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科技奖励评审与培育办法》(苏科〔2026〕3号),现启动“科技奖励培育库”遴选入库工作。
一、入库类型
设置普通培育库、省部级一等奖培育库和国家奖培育库共三类,实行分级管理。
注:国家奖,专指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承办评审的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入选条件
普通培育库:获得“苏州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校科技奖)特等奖或者获得全国性社会力量奖一等奖的成果,经负责人申报自动纳入普通培育库;校科技奖一等奖成果需经负责人申报、学校综合评审择优后入选。(注:全国性社会力量奖目录,详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
省部级一等奖培育库:以本单位牵头获得全国性社会力量奖最高奖、市厅级一等奖的成果,经负责人申报、学校综合评审择优后入选。(例:若当年度某全国性社会力量奖子项授奖有特等奖,即为该子项最高奖;若未授特等奖,一等奖/金奖即为最高奖,下同。)
国家奖培育库:获得省部级政府奖一等奖和具备国家奖提名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力量奖成果,经负责人申报、学校综合评审择优后入选。
三、结项条件
普通培育库:以本单位牵头获得全国性社会力量奖最高奖或省部级二等奖。
省部级一等奖培育库:以本单位牵头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国家奖培育库:以本单位牵头/参与获得国家奖。
四、经费资助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对入库项目进行资助,分三阶段拨付。
入选普通培育库,给予总额10万元培育经费;入选省部级一等奖培育库,给予总额30万元培育经费;入选国家奖(参与)培育库,给予总额不超过50万元培育经费;入选国家奖(牵头)培育库,给予总额100万元培育经费。
五、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者(2021年以来获奖,有证书),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科技奖励培育任务书(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12月31日前报送科技产业处5107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蒋诚钢,0512-68097107。
苏州科技大学科技奖励培育任务书.doc
科技产业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