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今年度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基于AI的水利水务行业异常风险识别、监测预警;
2.生活污水系统调度与污水资源化利用;
3.平原河网地区的再生水处理与利用;
4.苏州市饮用水非常规微量特征指标和嗅味物质处理控制技术;
5.苏州市洪水精准预报与智能预警关键技术。
二、资助标准和实施年限
根据年度水务科技经费计划安排,市级补助经费仅作为引导型资金,原则上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申报单位应提供不低于50%的配套经费,软课题研究可不配套经费。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选题须紧扣支持范围,破解矛盾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务求发挥实效。
2.项目需有扎实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解决问题的内容具体,有明确的定量和定性考核指标。理论、基础及管理类研究需针对发展战略、关键政策、突出问题,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科学依据,成果具有指导性和实践性;先进技术类需针对普遍问题、关键技术或创新尖端领域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推广性。项目在2026年度要有实际工作量和计划安排。
3.对已经承担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省水利科技项目、苏州市科技项目(通过我局申报的项目)的申报单位,若有2个以上(含)超时未结题项目的,不得申报;应结题而未结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列入往年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不能同时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4.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预算中不允许编列购置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科研设备,原则上设备购置费支出不超过总经费的15%。间接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其中的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5%。
四、申报材料
1.如实填写《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的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汇总表的Excel版。
3.电子材料请于2026年5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sro@usts.edu.cn,邮件请注明“水利水务+学院+姓名”。纸质材料于5月27日前报送行政楼5107室
4.盖章事宜。若存在联合申请的,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由本校申请人通过OA融合门户,按“用印流程B”发起用章申请;本校申请人通过所在学院(平台)落实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承诺函对应盖章,不申请学校公章。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蒋诚钢,0512-68097107。
科技产业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