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是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设立,并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力量奖项(奖励编号0218)。2025年度该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成就奖;
2.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贡献奖;
3.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
4.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
5.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
6.吴文俊人工智能青年科技奖。
二、提名渠道
分为单位提名或专家提名,不受理自荐。
(一)单位提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或科技主管部门);
2.地方人工智能学会;
3.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4.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对本单位项目的提名;
5.国家大型科学研究院所对本单位项目的提名;
6.国家大型企业集团对本单位项目的提名;
7.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理事单位及单位会员对本单位项目的提名;
8.全国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挑战赛组委会的提名;
9.琶洲算法大赛组委会的提名。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最高)成就奖、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理事,近5年(2020年-2024年)内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特/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5人及以上的联合提名。
三、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章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其中:
1.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的技术成果应经过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机构鉴定或验收报告)。至少具有两年的整体技术应用(即应用证明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技术发明成果应取得已授权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2.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以上(即2023年12月31日以前)。
3.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不提名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接受涉密项目;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被提名该奖,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解密或不涉密证明材料。
4.吴文俊人工智能青年科技奖的被提名人,须在当年7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科技工作者可放宽至37周岁)。已经入选国家“(青年)千人”、“青年拔尖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和获得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专家学者不予提名。
5.已获得或正在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其他社会力量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提名该奖。
6.同一科研项目只能提名一类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种;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7.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再提名该奖。
四、其他事项
系统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17:00。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提名作业及注意事项,请登录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网站(www.caai.cn)查阅。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蒋诚钢 0512-68097107。
科技产业处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