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5年度苏州市科技强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强化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加快前沿关键技术突破,培育重大创新品种,加强高端农机装备创制和智慧农业技术创新,推进绿色农业及控量增效种养技术应用,加快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创新,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克一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具体指南详见附件1。
二、组织方式
本类项目面向苏州大市组织,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两大类。由各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涉农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进行申报。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与市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项目成果能够在合作企业实现应用。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我校限报5项。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按照“揭榜挂帅”方式组织,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所有需求目标和考核指标。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项目承担单位可跨地区整合创新资源。鼓励苏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协同创新,共同承担项目。具有明确组织架构,以及利益风险共享分担机制的予以优先支持。
2.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项目的研究内容须基本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需求目标。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市级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鼓励申报单位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应出具信用承诺,对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2.高校、科研院所的同一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本计划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多个计划,不得将与本单位在研项目相同或相似的研发内容再次申报本年度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及后一年申报资格。有市级农业科技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审核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
3.项目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项目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技术突破。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成果,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
4.申报单位须对照项目指南明确的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再调整。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目标产品名称,不出现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等信息,字数不宜过长,一般在25字以内。
5.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6.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计划项目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做脱密处理,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
四、其他事项
1.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在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注册登录后,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页面,在项目列表中选择“2025年度苏州市科技强农创新项目”,在系统中进行申报。
2.系统填写完成后,请下载系统生成的申报书,于2025年5月11日17: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ro@usts.edu.cn,邮件请注明“科技强农+所在学院+姓名”。申报项目经校内评审后择优推荐。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曹丰,联系电话:68416577。
科技产业处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2025年度苏州市科技强农创新项目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