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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注册登记的社会力量奖项(奖励编号0240)。2025年度该奖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下设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就奖3个子奖项,择优推荐获奖项目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条件
科技进步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节能减排技术、工艺、产品等方面有重要创新,推动了技术进步;
(二)技术一般要求经过实践应用1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如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成本等,且科技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
(三)不存在项目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四)近2年完成科技成果评价。
技术发明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主要核心技术的独立完成人;
(二)需首次发明、发现或者尚未公开,属国内外首创,在节能减排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系统能效提升等方面有重大技术突破,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相关领域技术迭代更新;
(三)成果应具有行业领先性,其主要性能、节能减排效果、技术经济指标等在国际或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且经过2年以上试验、应用;
(四)需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如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企业成本等,其节能减排效果测算应符合相关要求;
(五)不存在项目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六)近2年完成科技成果评价。
科技成就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提出全新的理念、方法或技术,以解决节能减排问题;
(二)创新思想已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三)申报人应是主要发明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多年从事发明创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拥有高水平的、且转化实施后获得了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成果,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方式
(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荐;
(二)行业协会、地方协会、中国节能协会专业委员会推荐;
(三)其他企事业单位推荐;
(四)自行申报。
四、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同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奖励办法、申报书等相关文档及注意事项,请登录中国节能协会网站(www.cecaweb.org.cn)查阅。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蒋诚钢,0512-68097107。
科技产业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