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2025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

2025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项目申报工作转发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苏州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培育库的创新联合体可申请提档升级。

二、建设要求

1.创新联合体要围绕我市“1030”产业体系和八大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凝练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通过有组织的科研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短板,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打造一批特色终端产品,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2.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原则上为世界500强企业或其子公司、上市企业或其子公司、拟上市企业、细分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等,应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研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3.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需来源广泛、协同互补,且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和目标共识,成员单位一般不少于5个。

4.创新联合体应共同签署章程(组建协议),构建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明确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等利益分配机制。

5.创新联合体要具备开展协同创新的要素基础,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载体平台、博士后工作站,和产业基金支撑等。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页面,在项目列表中选择“2025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项目”,点击“我要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四、支持政策

1.根据创新联合体建设运行情况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进入培育库创新联合体给予指导性立项,培育期内条件成熟的可申请提档升级。

2.鼓励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建设高质量孵化载体等平台,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7:00。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一式贰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地申报截止受理时间请留意所属科技主管部门通知。

2.各县级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4月11日17:00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合作交流部(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5室),节假日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68243720。

科技产业处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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