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6   访问量:

各学院:

现将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生物育种专题。加强精准高效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设计育种、全基因组选择等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创新,加快培育特优质稻麦、耐盐碱作物、高价值海水养殖鱼类等重大标志性新品种,推动实现高水平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2.智能装备专题。加强数字技术和现代农机装备的融合创新,加快突破一批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和智慧管控等关键核心技术,更好推动江苏设施农业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3.未来食品专题。践行大食物观,重点突破新质蛋白资源挖掘利用、食品基料的绿色高效生物合成、新型食品风险因子高效识别与安全评价等前沿核心技术,推动未来食品生产新方式、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发展。

具体内容见《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与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2.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具备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取得引领性、颠覆性高水平创新成果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对无实质创新研发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4.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5.“揭榜挂帅”项目不受申报名额限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受在研限制。申报书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有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跨地区整合创新资源,形成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的强强联合。

三、组织方式

1.统筹采用“揭榜挂帅”、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其中,生物育种专题中海洋渔业育种的两个指南方向(指南代码:1106和1107)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其他指南方向采用竞争择优方式。项目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择优推荐;部省属本科院校项目申报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

原则上各设区市最多可推荐10项(含县、市、区以及高新区的申报指标);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最多可推荐8项;涉农部省属本科院校最多可推荐8项,其他部省属本科院校最多可推荐3项。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部属科研院所最多申报3项,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最多组织申报3项,按照属地化原则由设区市科技局推荐,不占设区市科技局推荐名额。对纳入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储备库的项目(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经修改完善后可按程序重新提交,统一纳入2025年度申报项目进 行受理和评审,不占用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名额。

我校限推荐3项“竞争择优”类项目,“揭榜挂帅”类项目不限项。

2.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 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原则上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4年。

4.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5.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

6.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7.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四、其他事项

1.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202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依托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单位和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

2.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网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5年拟立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项目信息表、单位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17:30,逾期系统将关闭。限项项目申报请于3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ro@usts.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现代农业+学院+申报人姓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后进行申报材料的网上填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曹丰,联系电话:68416577。



科技产业处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pdf 

附件2-2025 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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