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项目指南见附件1),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2.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3. 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取得引领性、颠覆性创新成果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 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5. 发挥高新区培育新赛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创新生物药4个重点专题加强项目组织,探索通过共同资助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并在项目申报中予以说明。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联合高新区内单位共同申报项目,推进前沿技术突破和场景应用。支持高新区以项目为依托,强化技术策源,优化发展生态,引导资源集聚,大力培育新赛道,打造发展新引擎。

二、组织方式

1. 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苏州实验室、部省属本科院校的项目申报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项目立项后,直接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合同。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最多推荐12项(含县、市、区的申报指标);省产研院最多推荐8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4年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前50名的国家高新区(共9家)每家最多推荐10项,其他高新区及常州科教城每家最多推荐5项;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最多推荐5项,其他部省属本科院校最多推荐2项;省级创新联合体可增报1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申报量子科技(指南代码:1002)、脑机接口(指南代码:1003)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纳入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储备库的项目(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由申请单位本着自愿原则重新申请提交,不占用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名额。

我校限推荐2项。

2. 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需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 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网络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拟立项项目将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

4.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5.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5%。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6. 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使用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7. 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其他事项

1.202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将依托新建的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

2.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5年拟立项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17:30,逾期系统将关闭。校内申报请于3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ro@usts.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省前沿+学院+申报人姓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后进行申报材料的网上填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曹丰,联系电话:68416577。



科技产业处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pdf 

附件2-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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