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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社会力量奖项,主要奖励在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以及在科学普及工作取得卓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现将2024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下称电子科技奖)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电子科技奖设立人物奖、成果奖两类,其中人物奖分为创新成就奖、青年科学家奖;成果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一)人物奖
1.创新成就奖
不分等级。每年奖励不超过10个,包括个人和团队。其中保留至少1个名额用于奖励科学普及工作的个人和团队。
2.青年科学家奖
不分等级。每年奖励不超过30人。其中女性应不少于10%。
(二)成果奖
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等3个奖种。各奖种分别设一等、二等、三等3个奖励等级。研究成果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推动作用,或取得特别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可视情况评为特等奖。
获评一等奖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在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要求下,学会将择优提名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评选。
二、提名推荐要求
(一)创新成就奖
包括个人和团队。被提名个人/团队带头人,应为中国电子学会会员。被提名个人/团队应是近10年在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完成重大影响成果,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普及事业中有重大贡献,显著推动了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取得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并坚持在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或科学普及工作的个人和团队。
(二)青年科学家奖
应为中国电子学会会员。被提名人应在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发现,或在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或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男性43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成果奖
1. 提名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包括在线发表);提名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当在2022年6月30日前得到整体应用。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推荐。
3. 已获得国家科技奖,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所属部门设立的科技奖,或社会力量(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的)设立的科技奖,获奖成果主要技术内容,不得再次用于参评中国电子学会科技奖。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成果奖奖项的完成人。
(四)下列科技成果,或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集体,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电子科技奖。
1.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 涉密项目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成果。
3. 存在知识产权归属及完成单位、完成人争议的成果。
4. 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提名推荐渠道
(一)单位推荐
我校推荐本单位牵头完成的成果
(二)专家提名
1.中国电子学会会员中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超过80岁),1人可提名1个成果奖和人物奖奖项。
2.中国电子学会理事会成员、学会会士、电子学会科技奖创新成就奖获奖人(含原创新团队奖学术带头人)、电子学会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成果奖和人物奖奖项。提名人年龄不超过70岁。
3.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联合提名的专家与提名成果任一主要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不应超过1人。
4.参与提名的专家回避当年度学会科技奖评审。
5.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限提名3个成果奖和1个人物奖奖项。
四、提名推荐书填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
1. 登录中国电子学会科技评价服务平台http://etst.cie.org.cn,点击“科技奖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申报书(有申报意向的,下载相应样表填写)。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用户登录页面下载。
2.请有申报意向的完成人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待系统开放后,联系科技产业处创建账号并完成在线填报。
4. 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至8月26日17:00。
(二)纸质材料
1. 纸质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应从奖励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要有“中国电子学会”水印)。附件不需从奖励系统中下载打印,根据填报说明提交。
2. 主件和附件合订2套,竖向左侧装订或胶装。主件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要另加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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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蒋诚钢 电话:0512-6809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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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请点击链接自行下载
http://etst.cie.org.cn/index_detail.aspx?id=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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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