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一、 支持重点

(一) 双边创新合作项目

落实我省与以色列、芬兰、挪威、新加坡、奥地利、德国等国部门或机构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聚焦双方共同确定的数字技术、循环经济、绿色低碳、生命健康等技术领域,支持面向上述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或合作项目预研,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根据省科技厅与相应国别计划主管部门、机构共同商定的征集计划,双边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二) 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围绕先进制造、信息通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经济等江苏重点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但不限于德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与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合作国别不包括以色列、芬兰、挪威、新加坡、奥地利。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三) 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贯彻落实我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科技创新行动,支持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推进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2.拥有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同时,项目负责人应为上述研究中心/实验室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研究中心/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须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 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国别专区)。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四) 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聚焦先进制造、信息通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经济等江苏重点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跨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 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二、 有关要求

(一)、确保申报单位与境外合作机构符合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221231日前在江苏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二)、提供规范的合作协议等核心支撑材料。项目境内外合作双方机构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且项目境外方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与境内申报单位开展合作。

(三)、切实执行限额申报等相关要求。有在研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本计划项目。对于本计划中一带一路创新合作类项目,每家全国(国家)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可通过相应的依托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申报1项。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但申报揭榜挂帅”“赛马制项目不受此限制(有在研揭榜挂帅”“赛马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三、 其他事项

(一)、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请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二)、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唯一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4年拟立项目将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三)、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328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32917:3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68097107,联系人:陈老师。

 科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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