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就2024年度苏州市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 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包括科技类、企业类、自然资源类等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科普场馆和设施。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0万元。
2. 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包括科普影视拍摄、多媒体及网络科普作品开发、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图书刊物编撰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印等。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万。
3. 科普活动类项目:包括科普讲座、科普咨询、科普志愿服务、科普竞赛等。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5万。
二、申报要求
1. 科普项目要求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申报书内容详实。注重实效性,服务基层有实效,受群众欢迎;具备原创性,内容、活动模式和组织形式具有创新性;具备示范性,能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具备科技资源科普化,起到科普能力提升作用。优先支持具有苏州地域和人文特色的科普资源开发;优先支持面向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应急安全、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科普活动开展;优先支持企业科普场馆建设项目
2. 我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其中申报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不超过1个。所申报项目均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3. 2024年科普项目立项后签约实施;2024年7月,进行中期进度检查(以书面进度自查报告为主);2024年11~12月,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估,确定项目验收意见和绩效考核意见。
4. 项目完成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附件2)。同时,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需提交一段不超3分钟视频资料,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提交开发成果资料,科普活动类项目需提交活动报道、新闻、照片等辅助资料。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写《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2024年1月26日16: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科技产业处邮箱sro@usts.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曹丰,电话:68416577。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科协版).doc
附件2: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doc
附件3: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