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3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0-2022年期间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含涉密项目),且在2022年度有经费到账的项目。
2.获得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以及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
本类项目指南申报代码为:130101。
二、支持政策
1.牵头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根据其2022年度实际获得的国拨经费,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研发费资助。
2.对获得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主持和参与完成单位,根据其获得国家奖励资金最高按1:2比例给予资助。对获得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持完成单位,根据其获得省奖励资金按1:1比例给予资助。
3.同一项目同年度符合多个政策性资助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申报书和承诺书。
2.需提供项目(课题)的立项通知或批复、项目(课题)任务书以及2022年度经费到帐证明。其中,立项通知或批复须由项目立项部门发布,且含有项目立项部门的盖章页。项目(课题)任务书要完整齐全,有项目立项部门盖章,能够详细反映承担(参与)单位的信息、任务划分、经费分配等明确信息。2022年度到账经费须有银行盖章出具的到帐凭证以及到账金额和资金分配的详细说明材料。
3.获得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和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无须申报,将按照国家、省相关认定文件直接给予资助。
四、申报流程
政策性资助项目实施网上申报、在线推荐和审核,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科技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承诺书(网站下载盖章扫描上传)、申报书(附件文档分别上传一份word件和扫描盖章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网站下载填写后上传excel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请确保证明材料扫描清晰)。纸质材料待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报送。
五、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16:00。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葛晓涵,68097107。
科技产业处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