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省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海洋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技术研究
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的多维、多尺度、多层级应用的海洋数据获取、海洋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等技术研究。
2.海洋防灾减灾技术研究
针对海岸侵蚀、坍塌等海洋地质灾害,风暴潮、海浪等海洋动力灾害,赤潮、浒苔绿潮等海洋生物灾害,开展海岸侵蚀机理和治理、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治理等研究。
3.海洋资源评估、规划利用与综合管理研究
陆海统筹和全局视角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资源生态影响评估;大陆自然岸线动态管理政策及关键技术研究;沿海地区围填海、风电、船舶制造、生物医药、渔业养殖等生产力空间分布与组合形式的变化调整对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的影响;围绕海洋可持续发展目标,面向海洋各行业、部门、区域、学科应用的综合管理与辅助决策技术研究。
4.智慧海洋建设
海洋大数据信息机理、管理、挖掘、融合、共享、服务与安全等的关键技术研究,支撑“智慧海洋”应用与服务的综合性时空大数据支撑平台研发;立足陆海耦合、人海耦合的海洋过程模型系统研究,江苏实景三维海洋研发。
5.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海洋生物多样性培育、丰富和保护研究,海洋生物医药与生物制品研发等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研究。
6.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
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技术研究。
7.蓝碳固碳能力、增汇技术及应用研究
滨海湿地和海洋不同环境下多要素固碳能力和固碳参数研究,固碳过程、机理以及生态修复的协同研究,江苏蓝碳监测和核算标准体系研究。生态岛礁、海洋牧场、滨海湿地修复等生态工程固碳增汇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应用基础,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应科学、可行,具有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应突出服务和支撑海洋强省建设需求。
2.申报项目预算编制合理、规范。单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除外),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我校限报2项。
3.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必须为牵头申报单位人员),首席专家应具有相关海洋领域高级职称,熟悉和掌握申报领域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方法,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已作为首席专家负责省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纸质件2份(不含佐证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产业处邮箱sro@usts.edu.cn。(相关表格见附件)
2.附件所含的技术先进性证明、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均以PDF格式发送至科技产业处邮箱。(无需提供纸质稿)
3.所有申报材料需于2023年2月28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葛晓涵,联系电话:68097107。
科技产业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