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2年第二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和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
二、申报条件
合作双方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 且合作企业已实际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合同认定登记。合作双方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校企联盟”,并在技联在线网站“校企联盟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
三、申报要求
1、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申报。
2、申报2022年第二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书”原件3份。“项目申报书”须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
四、申报补充说明
1、“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团队)及合作企业相关人员,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2、“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和主要完成指标的字数请控制在300字左右,主要完成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培训人员指标、知识产权指标、研究开发报告、咨询服务报告、产品检测报告、 用户使用报告、 申请各类奖项等。
3、“项目申报书”须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请登陆技联在线网站→科技副总专区→按提示填报。网上填报完成(且网上显示初审通过)后,请将网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名、盖章后, 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审核(特别说明: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应有水印,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4、 关于“五技合同”说明: ①“五技合同”是指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②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时, 必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③上传的合同原则上为:合同开始时间须大于2021年6月1日,合同结束时间须大于2023年6月1日。④上传的发票须为高校院所开具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须与合同内容相对应,开票时间须大于合同开始时间);上传的发票金额可以累计(至申报截止日已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其中与宿迁地区企业合作的已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
5、已立项2021年和2022年第一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科技产业处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