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强化海洋科技创新,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省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海域、海岛、滩涂等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及综合保护利用技术研究
探索多种先进技术开展海域、海岛、滩涂等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研究,查清我省海洋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解决江苏沿海调查资料的时效性和系统性不能满足沿海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等问题。
2.海洋生态分类分区及保护修复技术研究
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和盐沼、河口、泥质海岸、砂质海岸、海洋酸化等调查监测,开展近海生态分类分区和保护修复新技术研究,为系统科学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供支撑。
3.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研究
针对江苏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特点,从补偿原则、补偿范围、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方面,研究制定我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技术标准等,实现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平衡生态资源所有权人及生态环境保护贡献者相关利益、保护改善海洋生态。
4.海洋防灾减灾支撑技术研究
对海岸带地质灾害、风暴潮、台风浪灾害、绿潮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进行调查评价,研究相应的防灾减灾尤其是浒苔防控支撑技术,保障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5.海洋战略性产业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针对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电力业、海洋生物医药业等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支撑产业和新兴产业,围绕低碳绿色创新与智能化应用,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促进全省海洋产业加快恢复、海洋经济稳定向好发展。
6.海洋生物多样性研究
开展我省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研究、保护和利用,开展生物多样性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海洋空间规划与海洋和沿海保护区建设,促进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7.盐沼湿地固碳能力测算
通过开展江苏滨海盐沼生态系统碳储量和碳通量监测技术方法研究,解决江苏盐沼生态系统固碳能力调查与监测技术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达到对江苏蓝碳进行精确测算的目的。
8.生产力布局调整对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影响
研究我省沿海沿江地区围填海、风电、船舶制造、生物医药、渔业养殖等生产力空间分布与组合形式的变化调整对海洋、河口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的影响,促进空间规划优化完善,支撑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服务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应用基础,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应科学、可行,具有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应突出服务和支撑海洋强省建设需求。
申报项目预算编制合理、规范。单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重大项目除外),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
我校限报1项。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必须为牵头申报单位人员),首席专家应具有相关海洋领域高级职称,熟悉和掌握申报领域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方法,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申报者应按要求如实编制填写江苏省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一式4份按A4打印装订成册。
2.报送时间及地点:我校限项1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产业处5107室,联系电话:68097107,逾期不再受理。
四、咨询方式
省自然资源厅:
科技与对外交流合作处 丁馥虹 电话:025-86590371
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审计处) 万军 电话:025-86590382
附件:江苏省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
科技产业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