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和获奖数量,现提前组织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科学技术奖励及要求

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等四类,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20项,实行由单位、专家或组织提名的制度。

提名自然科学奖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年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且有效。以上奖励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

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和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等六类,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实行由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的制度。

省科学技术奖牵头完成人(候选人)为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科研人员。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被提名项目主体应在我省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省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所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以上;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且有效。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被提名人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发明,取得了重大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国内外同行公认,在同一专业领域持续开展基础研究,近5年一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被提名人为从事技术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为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提名通知及具体要求

按照相关科学技术奖励往年的时间安排,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将于20224月份启动,具体提名条件及要求等,以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二、学校组织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研究成果,动员相关成果完成人积极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产业处将协同学院和项目组共同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拟申报2022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于20211220日前将奖励提名书初稿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至科技产业处5107室,电子稿发送至sro@usts.edu.cn,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2

3.20221-3月,科技产业处组织专家对提名书进行辅导,项目组根据专家指导意见继续进行修改完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李华一、唐晓俊,68097107

科技产业处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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