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182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领域的高技术产业。

3. 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业态的创新。

4.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平台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 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独立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能够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

4.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申报程序

各类高校需通过省教育厅或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向省发改委申报。原则上各设区市申报省级创新平台不超过11家,省教育厅可不超过15家。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家。

四、申报要求

1.鉴于学校限报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编制《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填报《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91210:00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一式4份,附光盘2份),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表格须用Excel格式,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学校和申报项目名称。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 : 王 于立刚

办公电话 : 69379158 68242750

 箱 : 42070110@qq.com


科技产业处

2021826



附件1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 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附表.docx

     《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

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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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转发2021年度省级生态环境科研项目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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