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访问量:

各相关学院:

现将 2021 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计划类科技项目围绕“2021 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计划类)申报指南”(附件 1)进行申报。

重点类标准围绕“2021 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重点类)申报指南”(附件 2)申报。

江苏省住建厅对计划类科技项目和重点类标准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批准立项的计划类科技项目和重点类标准,当年拨付补助经费的50%,剩余经费在项目按期完成后拨付。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单位的业务骨干。

2. 同一负责人限报 1 项计划类科技项目或 1 项标准。同一负责人在研计划类科技项目、标准合计超过 2 项的,不得牵头申报。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计划类科技项目或标准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 科技项目和标准须在自公布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分别通过验收结题和送审稿审查。

4. 对计划类科技项目和重点类标准责任人实行预算绩效负责制,在验收结题和送审稿审查前,省住建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责任人和项目承担单位诚信管理及以后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科技项目申报请于 6 10 日后登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jskj.jscin.gov.cn)重新注册用户并填写申报书,提交后在线打印申报书(一式四份),主要研究人员签字后,与科研诚信承诺书装订后,报送至科技产业处5107

标准申报单位从“江苏建设科技网”(http://www.jscst.cn)中“工程建设标准制订管理系统” 栏目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网络提交成功后,在线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在“主编单位”一栏中加盖公章(所有主编单位均需盖章)后报送至科技产业处5107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1 6 23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 2021 6 25日,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唐晓俊,68097107

 

科技产业处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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