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

苏州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让和许可流程

发布时间:2025-12-18   访问量:

一、定价

科技成果价格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确定:

1、与受让方通过协商,并经公示环节进行确定;

2、通过技术市场挂牌交易确定;

3、通过技术拍卖进行交易确定;

4、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申报及审批

科技成果负责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见附件),经全体完成人签字,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上传至https://web.wps.cn/wo/sl/v322CFWi?app_id=RbfQr2GU1thG1CyFiBcqv。转化价格在200万元(含)以上的请提前和科技产业处联系。


三、公示

通过协议定价的,由技术转移中心在科技产业处网站和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公示成果名称及拟交易价格,公示期为15日。


四、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由负责人和受让方签订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早于公示截止日期。


五、转化收益分配

1、转让或许可净收入2万元及以下的转化,92%收益归完成人;2万元以上的转化,完成人可选择92%收益或100%收益但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2、涉及多个专利权人的情况,根据收益分配合同,扣除其他专利权人的收益,剩下部分的收益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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