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支持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 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 或产品走出去,推进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我校无申报资格,鼓励参与申报,详见附件。
(二)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
落实我省与以色列、芬兰、捷克、挪威、新加坡等签署的科 技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双边共同资助机制下,围绕双 方共同确定的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技术等优先重点技术领 域,支持面向上述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 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我校无申报资格,鼓励参与申报,详见附件。
(三)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围绕江苏产业创新需求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支持 面向但不限于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及 中东欧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四)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围绕江苏产业创新需求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支持 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跨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五)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意向申报老师请于2月15日前与科技产业处联系。项目申报纸质材料需于3月1日前提交至科技产业处5107,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网上正式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6日,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正式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6:00。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68097107,节假日期间在科研群中联系(130665157),联系人:徐树鹏,紧急情况联系电话13732621366。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科技产业处
2022年1月28日